春节在家,我和胡小蕊约定每人读完一本书,我们在家里的书架上翻找。因为我在上海正在看米兰-昆德拉的《身份》,所以找到了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来读。这本书是从胡小蕊家带过来的,我并没有买这本书。书页都已经泛黄,看起来是被翻过很多遍似的。这本书可能是高中生喜欢用来写作文摘抄句子材料的书。但是我高中的时候并没有接触到这本书,也不知道米兰昆德拉。

通过书名顾名思义,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一本将哲学的书,但是翻了几页之后,发现它在讲爱情和性,前面看的一直很混乱,不知道他的主题思想是什么,一直没有头绪的往下看。就像《苏菲的世界》,我一开始以为是一本小说,但是他实际上是在将西方哲学史通过小说的方式娓娓道来。所以我猜测这本书应该也是要通过一个故事来说明一些哲学道理,所以我并没有浮躁,而是继续看下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而说到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联想到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的哲学理论,即为我思考,所以我存在, 确定了“我存在”,笛卡尔想要弄清楚“我”究竟是什么?他考虑以前有关“我”的两种看法。第一种是自己是“有脸、手、胳臂,以及由骨头和肉组合成的这么一架整套机器,即身体。”第二种是自己具有“吃饭、走路、感觉、思维”的行动,他将这些行动归为灵魂部分。身体具有物体性,物体性在笛卡尔这的定义是:有形状;占据空间;能通过触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感觉到;还能以若干方式被移动。而灵魂所具有的“自动、感觉、思维”不是物体性的。很显然,具有物体性的身体,是有由魔鬼构造出来的幻想的可能性。因而这些东西是不属于之前认识到的“我”。“那么灵魂部分是否有属于“我”的呢?他考察了“吃饭、走路、感觉”三个属性,发现这些属性也不能离开身体。所以唯一属于“我”的只有思维了。笛卡尔明白了“我”是一个思维的东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书中的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运动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就比如说,政客会抓紧一切可以媚俗的机会,昆德拉书中的美国政客对孩子们微笑又或者是历害国各个领导人掀开老百姓的锅盖。这是政客的美学理想,而在我们普通人看来是却充满了作秀和虚伪。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反共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